根据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和<成都市幼儿园依法治园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成教办〔2015〕12号,以下简称《指标》)等相关要求,为巩固和提升市级示范学校依法治校能力,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方式遴选一家供应商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教育系统法治大讲堂
二、项目要求
1、具体任务。2018年上半年前组织完成现有共四批次成都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校级干部和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科室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任务如下:
(1)邀请知名专家就《指标》涉及的内容开展专题讲座。
(2)编印资料。
2、举办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具体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3、举办地点。需提供在锦江区、成华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或高新区范围内的固定场所,并能提供住宿。
4、学习方式:2-3天全封闭式。
5、预计人数:200人左右。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预算限额为19万元
四、报名和比选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供应商应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回执”(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确认,否则不予接受。
(二)比选时间:2017年12月16日13:00时。
(三)比选地点: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成都市教育局31705室。
(四)比选方式:本次采购采用书面比选方式进行,各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于比选时间截止前,将下列资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各一套 (密封盖公章)递交至比选地点。
1、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4、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6、项目报价单;
7、项目实施方案;
8、近3年内承担过对成都教育系统进行培训的相关佐证材料;
9、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方将根据资质、经验及服务方案均能满足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81700
电子邮箱:495934801@qq.com
成都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报名回执
供应商(公章):
项目
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报名
确认
|
已于 年 月 日下载邀请函文件,并以此回执作为报名确认。
|
备注
|
|
注:报名回执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按下面的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5934801@qq.com),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报价将不予接受。